出处:唐·赵璘《因话录》卷五:“唐御史有台院、殿院、罕院,以一御史知杂事,谓之杂端。公堂会食,皆绝笑言。惟杂端笑而三院皆笑,谓之哄笑,则不罚。”
出处: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一卷:“众人起初吃酒写合同时,大家撺哄鸟乱,心下还有信有不信的意思。”